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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效忠與劃清界限,其內涵和條件

定義

效忠:是“宛拉”這個動詞的詞根,意思是接近某人。這裡的意思是指友好地、關心地與穆斯林大眾打成一片,與他們同仇敵愾,信賴他們。

劃清界限:是“伯若”這個動詞的詞根,意思是切斷。例如:他與筆劃清了界限,意思是他早就停寫了。這裡的術語是指:切斷與異教徒的一切關係,不要去喜歡他們,不要去援助他們,不到迫不得已時,不要定居在他們的地區。

效忠與劃清界限都屬正信的範疇

作為一個穆斯林,必須為安拉而效忠,為安拉而樹敵,為安拉而喜,為安拉而怒。穆斯林必須互相喜愛,互相援助,面對不信教的異教徒,必須同仇敵愾,與他們劃清界限。就信士必須互為盟友,清高的安拉是這樣說的:【你們的盟友,只是安拉和使者,和信士中謹守拜功,完納天課,而且謙恭的人。誰以安拉和使者,以及信士為盟友,(誰就是安拉的黨派)安拉的黨派,確是優勝的。 】(《筵席章》第55--56節)。清高的安拉說:【信教的人們啊!你們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。他們各為其同教的盟友。你們中誰以他們為盟友,誰就是他們的同教。安拉必定不引導不義的民眾。 】(《筵席章》第51節)。清高的安拉又說:【你不會發現確信安拉和末日的民眾,會與違抗安拉和使者的人相親相愛,即使那等人是他們的父親,或兒子,或弟兄,或親戚。 】(《辯訴者章》第22節)。

這幾段天經已經明確地告訴我們,信士們必須互相效忠,並指出了這一效忠的積極效應。同時指出,面對異教徒,必須同仇敵愾,時刻小心,不要與他們聯盟,並指出了與他們聯盟的危險性。

效忠與劃清界限在伊斯蘭教中的地位

效忠與劃清界限在伊斯蘭教中有它獨特的地位。它是正信最為牢固的把柄。旨在穆斯林之間樹立互相愛戴,互相聯合的旗幟,徹底地與那些伊斯蘭的敵人劃清界限。伊本·阿巴斯(願安拉喜悅他倆)的傳述,他說:“安拉的使者(願安拉福安之)說:‘正信最為牢固的把柄就是為安拉而效忠,為安拉而劃清界限,為安拉而喜,為安拉而怒。 ’”(經註學家推布瑞把這段聖訓收錄在他的經註《凱碧爾》第11冊第215頁中。伯俄威以佳美的傳述系統收錄在《聖訓析解》第三冊第429頁。 )

諂媚和親近之間的區別,以及兩者對效忠和劃清界限的影響

諂媚:是指不去命人為善,不去禁人做惡,為了現世利益而與那些異教徒和違抗的人們打成一片,放棄作為一個穆斯林對教門應有的熱誠。甚而效仿他們,與他們生活與共,而那些異教徒和犯罪的人們繼續在違抗和叛逆的泥潭之中。即使在自己有能力阻止的情況下,也不去反對他們。清高的安拉說:【以色列的後裔中不信教的人,曾被達五德和麥爾彥之子爾撒的舌所詛咒,這是由於他們的違抗和過分。他們對於自己所作的惡事,不互相勸戒;他們的行為真惡劣。你將看見他們中有許多人,以不信教的人為盟友;】(《筵席章》第78--80節)。

親近:是指和藹可親地、善言地去對待犯罪和邪惡。在害怕其傷害,或擔心遭到更大的損失時,不要直接反對犯罪份子。例如和藹地教授無知者,親切地勸導犯罪者去放棄他的惡行,和顏悅色地阻止其惡行,特別是在其需要聯合的時候。有一段經由阿伊莎(願安拉喜悅之)傳述的聖訓,有一個人來要求見穆聖(願安拉福安之),當他見到那人時說道:“同族的弟兄真可惡,同族的人真不幸。 ”當那人坐下後,先知(願安拉福安之),卻和顏悅色地面對那人,當那人走後,阿伊莎(願安拉喜悅之)問道:“安拉的使者啊!當你看見那人時,你是那樣說的,接著你又和顏悅色地面對他? ”。他(願安拉福安之)說:“阿伊莎!你何時看見我發過火?人們對你的傷害,復活日在安拉那裡是有品位的。與人要善始善終。 ”(《布哈里聖訓集》收錄在總第6032段聖訓中。 )

當那個人報著不良的想法來見先知(願安拉福安之)時,為了教門利益,先知(願安拉福安之)親善地接待了他。本聖訓證明對惡人的親善與伊斯蘭的效忠制度是不相矛盾的,特別是在能 夠取得積極效果時,例如製止作惡,聯合其心,或減少和降低犯罪的程度時。這便是號召人們走向安拉的宣教方針。例如,因為擔心偽信者的迫害,也為了聯合他們和別的人,安拉的使者曾在麥地那採取的就是親善政策。

這就是親善與諂媚的不同之處,諂媚的實質則是,不顧教門利益,而僅僅為了現世的利益,去與犯罪者同流合污。

效忠與劃清界限的實例

清高的安拉在講述伊布拉欣聖人時說道:【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,是你們的好模範。當時,他們曾對自己的宗族說:“我們對於你們,和你們舍安拉而崇拜的,確是無干的,我們不承認你們。我們彼此間的仇恨,永遠存在。直到你們信仰安拉。 ”】(《受考驗的婦人章》第4節)。又說:【在他們之前,安居故鄉而且確信正道的人們,他們喜愛遷居來的教胞們,他們對於那些教胞所獲得的賞賜,不懷怨恨,他們雖有急需,也願意把自己所有的讓給那些教胞。能戒除自身的貪吝者,才是成功的。 】 (《放逐章》第9節)。

對與犯罪者和異端者聯盟的仲裁

一個人如果同時具備善惡與放蕩,同時具備順從與違抗,同時在幹遜奈和異端,那麼,可以根據他所具備的積極程度與之為盟;同樣,也應該根據他的惡劣行經而與他為敵。或許一個人在具備高尚品德的同時,也不凡這樣那樣的東西,例如貧窮的小偷,因他的盜竊行為應剁去其手,但也應該給予他足夠生活的財政援助,應該給他施捨。這就是正統的聖行派一致公決的原則。

世俗事務中與異教徒的交往是否屬於聯盟的範疇?

正確的明文證明,可以在世俗事務中與異教徒交往,例如買賣,租賃和僱傭,在非常需要或迫切的情況下要求他們幫助,但這種要求必須限定在最低程度之下,不得給伊斯蘭和穆斯林帶來損害。先知曾僱傭阿卜杜拉·本·吳熱格推做恆忍塔的嚮導。《布哈里聖訓集》收錄在總第2263段聖訓中。恆忍塔就是指非常了解道路的人。

先知(願安拉福安之)曾把他的盾牌以一升大麥抵押在一個猶太人那裡。阿里(願安拉喜悅之)曾被一個猶太女人僱傭,以給她從井裡提水,每一桶水一顆棗的工價。先知(願安拉福安之)曾藉助麥地那的猶太人來抵抗以物配主者們;曾藉助胡扎爾來對抗古萊氏族的異教徒。這都不影響為安拉而效忠和劃清界限這一原則。但條件是,居住在穆斯林社區的異教徒必須保持公共禮儀,不得宣傳他們的邪教。